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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煤炭师范学院

阅读:187 页面更新时间:2016-07-07 13:46
单位介绍

皖南医学院是安徽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确定的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学校秉承精医尚德求实自强的校训,发扬艰苦创业,求实自强,奉献社会的皖医精神,1998年一次性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等次。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以医学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医学本科院校。

我校坐落在素有徽风皖韵,千湖之城美誉的开放城市---芜湖。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700余亩,其中南校区濒临长江,四周绿水环绕,环境优美,设施,条件完备,是我校办学的主校区。本科教育设有临床医学等21个专业,涉及医、理、工、管、经、法六大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设有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1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基本涵盖了基础医学及临床医学各学科。学校设有成人教育学院1所,开设专科、专升本专业12个,并依托北京大学医学网络教育学院联合办学,现有各类在校生2万4千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万5千余人,研究生近600人,成教生9千余人。2013年我校面向安徽、浙江、江苏等12省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3900人。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师资队伍,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总数的75%。近年来,特色专业、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医药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全国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教育部网上合作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先后落户我校,学校还拥有省级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83项;省临床医学第三周期各类重点学科9个,省十二五临床重点专科3个、重点培育专科1个。公开发行《皖南医学院学报》和《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两种学术期刊。图书馆藏书及电子图书近80万册,中外文期刊千余种。近年来,我校与国外多所高校及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形成了开放办学的新格局。

学校一贯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拥有附属医院8所,其中直属附院2所,非直属附院6所。实践教学基地119个,为培养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适应社会需求、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直属附院弋矶山医院建于1888年,由美国基督教会创办,是安徽省所西医医院和全国首批三级甲等医院,是皖南及皖江地区医疗、预防、康复、急救的中心。第二直属附院建于1949年,原为宣城地区人民医院,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整体划归我校,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具有一批有较高声誉的重点专科、特色专科。通过几年的改革与实践,学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013年在第四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初赛(华东赛区)中我校代表队荣获特等奖,在全国总决赛上荣获一等奖。

5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4万余名医学人才,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安徽→理科)

年份平均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085095525201911第二批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各省市录取分数线(安徽→文科)

年份平均录取人数录取批次2008521546529821第二批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时,所有投档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按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首先满足考生的志愿。若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4.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鉴于学专业学生就业需要,除满足上述体检标准外,考生还需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具体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9(0.8)以上,无色盲、色弱,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2年7月后出生)。

6.本、专科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至少为BB,必测为4C1合格。进档以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录取,其他要求请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颁发证书:完成学业经考核合格,颁发皖南医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皖南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其他须知:左利手(左撇子)慎报口腔医学专业。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根据《皖南医学院招生章程》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系(专业)与转学

一、对学生转系(专业),转学要严格掌握,认真审查学生的具体情况,没有充足的理由一般不予办理。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系(专业)、转学。

(一)学生必须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每门课程成绩在70分及以上。成绩在所学专业前10%者可优先转系(专业)、转学。

(二)经严格考核证明,学生确有专长,转系(专业)、转学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系(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别的系(专业)学习者。

(四)经学院,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系(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根据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或系。

三、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系(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拟转入上一批次院校的;

(三)由专科转入本科的;

(四)本科三年级及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的;

(五)四年制专业和五年制专业互转的;

(六)文科学生要求转入非文理兼收专业;

(七)无正当理由的;

转系(专业)、转学的学生学籍变动情况要载入其学籍档案。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后未修课程必须自行补修并参加下一学年考试,转入前专业和转入后专业所学课程考核成绩一并记入学籍档案确定升、留级。

四、学生转系(专业)办理手续:

学生转系(专业)的办理工作在每学年的五月份。

由本人向所在系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系(专业)者,须附医院证明),经系主任审查后向拟转入系(专业)推荐,并提供所学课程的成绩一览表,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接收后,由教务处审核,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减少教学资源的浪费,各系所报拟转专业的学生数必须严格控制。

五、学生转学的办理程序

(一)转学材料

1、加盖省招办印章的该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

2、学生本人申请及所在系和学校意见;

3、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各科成绩单及高考体检表(因疾病或生理缺陷转学还须另附医院证明)。

(二)学生在本省范围内转学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所在系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审查。学校如同意转出,则由学校发函与拟转入学校联系;

2、拟转入学校如同意接收,须以学校名义行文请示本省教育厅;

3、本省教育厅对拟转学学生的情况予以审查,如同意转学则批复拟转入学校。并抄送拟转出学校及两地公安部门。

(三)学生跨省转学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1、转出学校向所在省教育厅请示,经同意后由学校发函与拟转入学校联系;

2、拟转入学校如同意接收,须报请该高校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学生方可办理正式手续。转入学校批准文件应报送该高校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转出学校及两地公安部门,据此学生方能办理户口转移关系。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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